前幾次曾提到高中、校長、同學,以及非一般的科目,今天順道來補充說明一下。
台灣國小六年畢業後,將升上國中三年然後高中三年,而香港則是小學六年升上中學六年,當中不需要特別換學校,所以中學等於國高中,為了方便理解,文中都說成高中。
小的中學是一家天主教學校,從國中三年後的一般科目,到高中一樣要選科選系選人生方向,而當中因為校長的帶領,開辦了一門宗教的學科。
這樣的冷門課,原本是因人數不足,不曾開設的科目,卻在校長的執行下,與另一所中學進行了聯合開辦,可以說是創世首例。
但這樣特別的科目上起來一點都不輕鬆,因為這是所有學生下課後才開始上課,當年我們還得坐車到合辦的學校上課。
這樣晚上上課又周車勞頓辛酸的三年,老實說誰都不知道為了什麼。
不過這樣的學習經驗,只有我們能擁有。這樣特別的科目自然也有不一樣的經費,我們曾去到澳門、四川等地方,以學習參觀的名義體驗了更多,更豐富了我們的人生。
說起來這只是三年,只屬於我們的一個獨特的回憶,在這個科目下,我們沒有學弟妹,因為只合辦了一屆成就了三年。
你又有著什麼樣的回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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